伴隨著醫美產業的發展,醫療器械產品逐漸被市場所接受認可,發展至今日已有多種不同形態的產品上市,并逐漸形成穩定的產品類型。例如,在醫美項目中,以注射類為代表的非手術醫美項目因其低侵入性和恢復快的特點被消費者更廣泛地接受。
例如:透明質酸(玻尿酸)、膠原蛋白、肉毒素、外泌體等為原料的醫美注射類產品具有塑形強、效果直觀等優勢,受到市場青睞。本期內容就以透明質酸(玻尿酸)填充劑為例,介紹醫療器械注射類產品的要求、注冊流程以及其他注意事項。
透明質酸類注射產品概述
目前透明質酸主要通過動物組織提取法或微生物發酵法制備,根據用途和技術要求可以分為三類:醫用級、化妝品級、食品級,并逐漸拓寬應用領域。其中作為注射類使用的透明質酸產品屬于醫用級,并列入III類醫療器械,嚴格監管。

注射填充用透明質酸產品,通常由注射器以及預裝在注射器中的交聯透明質酸凝膠組成,用于注射到真皮層和/或皮下組織,起到填充增加組織容積的作用。為了減輕消費者注射痛感,一些透明質酸填充產品還添加了局部麻醉藥物,例如鹽酸利多卡因等成分。
因此,依據中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對醫用透明質酸鈉類產品的分類管理規定,這類含有藥物成分的透明質酸注射填充產品被界定為醫療器械屬性的藥械組合產品,須遵循醫療器械法規要求。
由于透明質酸易溶、吸收好、組織中停留時間較短等特性,需要經過交聯改性方式處理才可用于不同細分領域。交聯是指通過交聯劑使透明質酸分子間發生交聯,形成更具有塑性支撐能力的分子網狀結構,并能增加一定的降解吸收時間。常用的交聯劑有:ADH(乙二酸二酰肼),EDC(碳二亞胺),BDDE(丁二醇縮水甘油醚)等。

透明質酸的交聯度越高,其硬度和強度就越大,更容易塑形,而交聯度越低,則流動性更好,適合淺層皮膚保濕、填充等項目。
水光針:特定劑型特性介紹
近年來市場大火的水光針主要成分常為非交聯或小分子交聯透明質酸,借助器具將成分注入真皮層中,透明質酸的主要為保濕等作用,用于改善皮膚狀態。水光針中可能還包含鹽酸利多卡因等麻醉劑成分,因此水光針的性質主要為醫療器械的藥械組合產品。
市場上現有的水光針主要以注射、滾針、微針、脈沖等形式,主要作用于人體皮膚真皮層或表皮層中,形式多樣,多總結為以下幾個類型:

注射類醫療器械產品分類體系
醫療器械注射類產品主要包括:透明質酸(玻尿酸)類、膠原蛋白類、以聚乳酸為代表的再生制劑類、肉毒素類以及新興的外泌體類等,其中透明質酸(玻尿酸)和膠原蛋白均為醫療器械領域常用的注射類材料,通常預裝載于注射器或安瓿瓶中。

而肉毒毒素雖然廣泛用于醫美領域,但其屬于醫療用毒性藥品的范疇。
注射類醫療器械行業監管體系
醫療器械行業及所涉及的部分醫美領域受到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以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多部門的監管。

在醫療美容行業中,上述提到的透明質酸(玻尿酸)類、膠原蛋白類、再生制劑類注射產品都屬于醫療器械的范疇,按照《醫療器械分類目錄》進行分類管理,并受《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法規等約束。
而另一類注射產品——肉毒素類,因具有生物毒性,所以須按照《醫療用毒性藥品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對肉毒素實施全鏈路監管。
Tips: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屬于醫療毒性藥品,具有阻抑神經系統的作用,使用不當會引起呼吸衰竭等癥狀,因此,相比于其他注射類產品,生產、銷售和使用都受到更加嚴格的管理。
注射類醫療器械相關政策更新動態
從《醫療用毒性藥品管理辦法》的頒布到《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實施,注射類醫療器械的監管愈發完善,相關法規動態如下:

透明質酸注射填充劑注冊要點解析
根據《整形美容用透明質酸鈉類注射填充劑注冊審查指導原則(2024年修訂版)》(征求意見稿)我們可知,該類產品在在《醫療器械分類目錄》中被定義為三類醫療器械,分類編碼為13-09-02。

- 注冊單元劃分
首先申報應符合《醫療器械注冊單元劃分指導原則》的要求,考慮產品技術原理、結構組成、性能指標等因素。結合上文中提到的幾種劃分標準要求進行區分。
可以分為以下幾種不同注冊單元的情況:
(1) 不同的化學成分;
(2) 不同的濃度;
(3) 不同交聯方式、交聯程度;
(4) 不同的凝膠顆粒尺寸及其分布;
(5) 不同的透明質酸鈉制備方式:雞冠提取/微生物發酵。
可考慮劃分為同一注冊單元的情況舉例:
(1) 不同裝量;
(2) 不同包裝,如不同類型的注射器;
(3) 搭配不同的注射針類型及數量;
(4) 相同的型號規格適用多種適用范圍/適應癥。
- 綜述資料
詳細描述產品的立題依據、研發目的、臨床使用必要性等內容,并根據產品開展的研究進行概述。
產品命名依據需參照《醫療器械通用名稱命名規則》《無源植入器械通用名稱命名指導原則》等文件要求確定產品核心用詞,如“注射填充劑”等,除此之外,還需規范產品特征詞,如“交聯透明質酸鈉”、“含鹽酸利多卡因”等。
產品作用原理需表明預期與人體接觸部位(解剖部位)、接觸方式、作用時間、配用器械信息(名稱、注冊證號及型號規格)、注射劑量及注射頻率。
產品原材料介紹需表明(包括交聯劑以及生產過程中成分)的中文化學名稱、化學結構式/分子式、材料商品名(若有)、材料代號/牌號(若有)、在產品中發揮的功能和作用。
(1) 若原材料外購(包括交聯劑以及生產過程中成分),需明確原材料供應商,提交質量控制標準、檢驗報告和證明文件(如藥品包裝材料登記備案證明或醫療器械注冊證書等)。
(2) 若原材料為自行合成,需闡述生產質量控制標準并提交檢測報告。透明質酸鈉原料建議符合YY/T 1571的規定。若注射針、注射器無注冊證書或登記備案證明,還需提交各部件組成材料的安全性支持性資料。提供注射用水的質量標準和驗證報告,宜符合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
產品性能結構及組成需明確以下幾種內容:
(1) 列出預期與人體接觸的產品組分和材料;
(2) 列出終產品中所有成分及交聯劑的化學名稱(聚合物和交聯劑需列出化學結構式)及其含量(注意顆粒和溶液需分別列出);
(3) 明確注射針規格、數量、組成材料(牌號),并給出針頭局部細節圖示,提供產品結構圖示等;
(4) 對于化學交聯的透明質酸鈉,需要詳細描述交聯原理
如有申報產品境外上市歷史,企業可提供產品境外上市情況信息,針對所申報適用范圍概述產品的境外批準情況。提供不良事件和召回情況等。
- 產品性能研究
說明產品技術要求中性能指標及檢驗方法的確定依據,提供采用的原因及理論基礎。依據產品性能研究結果、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結合臨床需求制定性能指標接受標準。對于自建方法,宜提供相應的依據和/或方法學驗證資料。
驗證資料至少包括:
(1)研究匯總列表,包括研究項目、接受標準、試驗方法簡述、參考技術文件、測試型號規格、測試樣品批號、樣品數量等。
(2) 研究項目的標準及依據
(3) 研究項目的具體試驗方法
(4) 明確研究型號的選擇及依據,確定不同研究項目的型號選擇及數量
(5) 研究結果及分析,以及研究結論,如為定量指標,采用數據表示結果,如無法得出測試值,應明確檢測方法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