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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器械變更與延續定義
- 變更注冊
根據《醫療器械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第七十九條,已注冊的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產品,其設計、原材料、生產工藝、適用范圍、使用方法等發生實質性變化,有可能影響該醫療器械安全、有效的,注冊人應當向原注冊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注冊手續;發生其他變化的,應當在變化之日起30日內向原注冊部門備案。
當注冊證載明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結構及組成、適用范圍、產品技術要求、進口醫療器械的生產地址等發生變動時,需辦理變更注冊。
- 延續注冊
根據《醫療器械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第八十二條,醫療器械注冊證有效期屆滿需要延續注冊的,注冊人應當在醫療器械注冊證有效期屆滿6個月前,向原注冊部門申請延續注冊,并按照相關要求提交申請資料。
延續注冊申報資料要求
- 申請表
- 關聯文件(企業營業執照、代理人的委托書、原醫療器械注冊證等)
- 符合性聲明
- 產品技術要求
- 臨床評價資料等
變更及延續注冊流程
我們的服務
- 第一類醫療器械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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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進口醫療器械注冊
- 體外診斷試劑注冊
- 醫療器械延續注冊
- 醫療器械變更注冊及備案
- 醫療器械注冊體系考核
- 質量管理體系輔導
- 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
- 醫療器械法規培訓